北京海淀北部区域能源中心(燃气热电联产)项目(厂前区、代征道路、部分发电供热区、部分辅助生产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公开

      根据《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的通知》(京水务郊[2018]53号),北京上庄燃气热电有限公司于2024年1015日主持召开了北京海淀北部区域能源中心(燃气热电联产)项目(厂前区、代征道路、部分发电供热区、部分辅助生产区)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水土保持设施管护单位及特邀专家等,并成立验收组。验收组查看了项目现场,认真听取了建设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质询讨论,同意本项目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现将验收材料进行公开。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进行监督并提宝贵意见。

附件:

      1.北京海淀北部区域能源中心(燃气热电联产)项目(厂前区、代征道路、部分发电供热区、部分辅助生产区)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2.北京海淀北部区域能源中心(燃气热电联产)项目(厂前区、代征道路、部分发电供热区、部分辅助生产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北京海淀北部区域能源中心(燃气热电联产)项目(厂前区、代征道路、部分发电供热区、部分辅助生产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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