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区兴谷横小街(谷丰东路~平翔路)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公示
2026-01-19 09:29:27
点击数:
根据《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的通知》(京水务郊(2018)53号),平谷区兴谷横小街(谷丰东路~平翔路)道路工程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及批复文件要求,已实施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现将验收材料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意见。
联系人及电话:尹工010-82838512;电子邮箱: linfengyuan2003@126.com
公示期限:2026年1月19日-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