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区美丽乡村高岭镇放马峪村等15个村供水及污水前端收集系统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的公示
2026-03-30 11: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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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的通知》(京水务郊[2018]53号文),北京市密云区水务局于2026年3月27日主持召开了“密云区美丽乡村高岭镇放马峪村等15个村供水及污水前端收集系统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相关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成立验收组,验收组查看了项目现场,认真听取了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监测单位和建设单位等的汇报。经质询讨论,认为“密云区美丽乡村高岭镇放马峪村等15个村供水及污水前端收集系统建设工程”符合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现将验收材料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意见。
联系人及电话:全文韬 17610995892 电子邮箱:ltttua@163.com
公示期限:2026年3月30日-2026年4月27日
附件:
1.密云区美丽乡村高岭镇放马峪村等15个村供水及污水前端收集系统建设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2.密云区美丽乡村高岭镇放马峪村等15个村供水及污水前端收集系统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密云区美丽乡村高岭镇放马峪村等15个村供水及污水前端收集系统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