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回龙观村旧村改造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公开
关于“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村旧村改造1818-007、1818-009、1818-016、1818-019、1818-021、1818-022 号住宅及商业金融用地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公开
2018年5月23日,北京市印发《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的通知》(京水务郊[2018] 53号)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北京住总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15日主持召开了“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村旧村改造1818-007、1818-009、1818-016、1818-019、1818-021、1818-022 号住宅及商业金融用地项目水土保持自主验收会”。成立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验收组由建设单位北京住总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北京世纪麦田园林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北京方恒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北京市长建燕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沈阳福瑞园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组成。
验收组认为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村旧村改造1818-007、1818-009、1818-016、1818-019、1818-021、1818-022 号住宅及商业金融用地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基本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村旧村改造1818-007、1818-009、1818-016、1818-019、1818-021、1818-022 号住宅及商业金融用地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组与会议审议,形成了《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村旧村改造1818-007、1818-009、1818-016、1818-019、1818-021、1818-022 号住宅及商业金融用地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相关报告及文书见附件,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附件:
2、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村旧村改造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落实管护责任承诺书